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中国银行年报2015》,在众多拟推出的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开放举措中,有两项针对资本市场的举措颇为引人注目:一是将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股票;二是拟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
央行的两项举措,开放目的十分明确,就是要扩大境内外个人双向投资规模,进一步提高国内股民投资海外股市及广义金融市场的自由程度,提升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股市及广义金融市场的便利化和实时化。
《澳洲金融评论报》在报道中提到中国人民银行此次提出向海外优质公司开放中国国内股票市场,是为了下一步使中国投资者能够直接进行海外投资的新布局。“虽然中国人民银行没有发布一个具体的改革时间表,但这将是中国扩大其本国货币使用范围的关键步骤。
中国人民银行在过去的几年里,曾多次提到会考虑外资公司在中国拓展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逐步向外资公司开放市场。但现实情况是,如果只有几家外资公司想要在中国发行股票,那么全面开放政策就失去了必要性。归根结底,向外资公司开放中国股市,创造外资公司的需求才是关键。
迄今为止,中国股市仍是一个单向开放股市。现行政策允许中国企业到海外股市发行股票,却不允许外国企业到中国大陆股市发行股票。中国资本市场不能永远“长不大”,不能长期因“过度保护”而自缚发展手脚。
允许外国企业到中国大陆股市合法发行股票,纵然有不可预知之风险,这一步迟早要迈出去。如果一味因噎废食,必将错失国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之良机。
此次央行考虑推出可转换股票存托凭证(CDR),对国内股民和已经在海外上市的中资公司都是重大利好。
这几年,央行和证监会一直为国内股民投资国外股市,尤其是购买在海外上市、成长性良好的“中概股”和“红筹股”作出多种尝试。但由于相关的风险防控制度、法律法规需修订、完善和补白,央行的两项开放举措要真正落地尚需时日。期待央行和证监部门联手协作,抓紧修法立规,使两项开放举措早日惠民利民。